小時候喜歡把很長的句子,濃縮成短短的句子,句尾還總是不忘要押韻

長大以後,喜歡把簡單的事情,用很多字眼和字句來形容

也許對小時候而言,事情真的比較單純容易

對長大而言,就算是一點點的事情也值得大驚小怪

然後再大一點,開始對文字麻痺,只能開始讚嘆別人的有才

 

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寫不出任何東西

因為我只想寫出大家想看的東西,因為我開始發覺不會有人像中學老師一樣給你滿分

請你站起來朗誦給大家聽,失去了這種成就感就像失去了舞台的藝人。其實是我的自以為!!

後來,才發現是因為我的舞台變大了,才能卻顯得薄弱了

雖然我愛看書,卻不像多數的作家一樣可以引經據典,甚至記住書的內容

就好像學會了全套武功之後,就應該全數忘記,可惜我只做了後面這個動作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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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ara 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